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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26 14:43:45

一、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有哪些

1、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

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条件有哪些

(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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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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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

2、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3、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行为,所谓 "印章",是指上述单位依法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是上述单位行使管理本单位事务、对外承担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符号和标记。

一般说来,公文要在加盖印章后始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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