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一般包含下列组成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单位在特殊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上述六个部分构成了工资总额。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