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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标准细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1:36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标准细分有哪些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罚标准,可细分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标准细分有哪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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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标准细分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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