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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罪名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3:46

一、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罪名有哪些

1、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一种类型的罪,其中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以及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罪名有哪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罪名有哪些

1、重大责任事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为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和生产的直接指挥者或管理者;后者的主体则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中负责劳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员。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后者则是单位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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