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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5:52

一、

如何确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1、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不包括单位;本罪的主观方面出于故意;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或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构成条件有什么

1、主观条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2、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

如何确定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3、客体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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