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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1-14 19:18:52

1、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3、可再现性,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4、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即软件,按本条例的规定,指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软件著作权人分为两类,即原始的著作权人和后继的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软件开发完成时的权利享有者,后继著作权人是从原始著作权人处依法继承或受让软件著作权的单位或公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客体指计算机软件,包括程序及其文档。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条件有:软件需要具有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可再现性,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软件著作权保护有哪些条件,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

1、原创性,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

2、感知性,受保护的软件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客观地表达出来并为人们所知悉。

3、可再现性,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4、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条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软件著作权权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 权利的限制条件: ①时间限制: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对软件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不受时间限制。

②侵权限制: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③报酬限制:在保护期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系统内或者所 管辖 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由上级单位或者政府部门下达任务开发的,对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软件,有权决定指定的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使用费。

《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 著作权 (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中一项较为特殊的保护对象。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帮助。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受到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一)独立创作即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创作,任何复制、抄袭他人的、并非自己开发的软件不能获得著作权。当然,软件的独创性不同于专利的创造性。一项程序的功能设计往往被认为是程序的思想概念,根据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概念的原则,任何人可以设计具有类似功能的另一件软件作品。但是如果用了他人软件作品的逻辑步骤的组合方式,则对他人软件构成侵权。(二)可被感知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是固定在载体上作者创作思想的一种实际表达。如果作者的创作思想未表达出来不可以被感知,就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受保护的软件必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如计算机硬件中固定在存储器或磁盘、磁带等计算机外部设备上,也可以是其他的有形物,如纸张等。(三)逻辑合理计算机运行过程实际上是按照预先安排不断对信息随机进行的逻辑判断智能化过程。逻辑判断功能是计算机系统的基本功能。因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必须具备合理的逻辑思想,并以正确的逻辑步骤表现出来,才能达到软件的设计功能。毫无逻辑性的计算机软件,不能计算出正确结果,也就毫无价值。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除计算机软件的程序和文档外,著作权法不保护计算机软件开发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算方法。也就是说利用他人已有的上述方面开发自己的软件,并不构成侵权。因为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思想、概念等均属计算机软件基本理论的范围,是设计开发软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属于社会公有领域,不能为个人专有。

软件著作权要求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的要求有: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由计算机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要求申请著作权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具有外在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第四条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第六条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 软件著作权 的申请条件 在一个软件的开发完成之后,就会产生软件著作权,这是一个根据软件的开发自动生成的一个权利,有着明确的属于权,登不登记不是最主要的。开发完软件之后需要向版权中心提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版权中心在审核无误后会颁发一个软件著作权的版权证书,有了这个证书,就能证明你是这个软件的开发者,其他人无权不得侵犯。那么,这个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条件有: 软件开发者的直接证明,例如,开发软件的过程,以及如何开放的这个软件。主体资格具体有:可以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自然人、也可能是一个有着身份地位的 公司法 人,或者也有可能是其他的机构和其他组织。能够证明这个软件的开发的,主要材料有,软件的名称,软件开放的时间和地点,能证明软件版权的。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1、去到机关填写登记表 2、带上能够证明版权的材料 软件版权的证明材料除了实物的材料外,还需要电子版的文档。

3、证明文件。整理有效的证明文件。 当然,有关于版权问题的,涉及到 著作权 的,一般都会谨慎的审核和审批,不会随便来的,这关乎于这个软件的参与者的付出,软件的好坏最终都会给到软件著作权的人,盈利的也是归持有版权的人拥有,亏了的话也是由持有著作权的人负责,并且负责到底,不得逃避责任。否则,将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所以,申请软件的著作权的主要还是需要能够直接证明版权的材料。

软件著作权方面是怎么保护的

软件的著作权的保护: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2、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

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条件

软件著作权 即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软件 著作权登记 申请是指 著作权 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申请,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发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对于软件著作权的申请条件有: 软件著作权人主体资格证明,主体资格具体有: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软件著作权人自主开发软件证明即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归属证明和软件产品的相关资料(具体有:软件的源程序及文档;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开发完成时间、发表时间;软件运行环境(指软件运行的硬件和软件环境);软件开发使用的编程语言的名称及版本号、源程序总行数;软件的主要功能、用途和技术特点作简要说明。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什么条件

由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组成的计算机软件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其中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的序列。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第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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