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1、具备下列要件的,可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3)主观方面是故意;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涉嫌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申请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构成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判刑的标准有单处罚金,判处拘役,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并处罚金。具体的量刑标准取决于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毒品原植物幼苗的数量及犯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