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快递员发泄情绪电梯内点火烧纸是否会判刑

快递员发泄情绪电梯内点火烧纸是否会判刑

发布时间:2023-07-26 15:28:40

一、快递员发泄情绪电梯内点火烧纸是否会判刑

1、会判刑。

快递员发泄情绪电梯内点火烧纸是否会判刑

快递员发泄情绪,在电梯内点火烧纸是的,属于放火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可以按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2、量刑标准如下: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

二、放火罪的客观表现

快递员发泄情绪电梯内点火烧纸是否会判刑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所谓放火,就是故意引起公私财物燃烧的行为。

3、放火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即用各种引火物,直接把公私财物点燃;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放任火灾的发生。

(1)以作为方式实施的放火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a.一是要有火种;b.二是要有目的物,即要烧毁的对象物;c.三是要让火种与目的物接触。

(2)在这三个条件已经具备的情况下,行为人使火种开始起火,就是放火行为的实行;目的物一旦着火,即使将火种撤离或者扑灭,目的物仍可独立继续燃烧,放火行为就被视为实行终了。

(3)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

快递员发泄情绪电梯内点火烧纸是否会判刑

(4)不作为的要件:a.一是行为人必须是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b.二是根据主客观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c.三是行为人客观上必须有不履行这种特定作为义务的事实。

(5)从义务的来源看,a.一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b.二是职务或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如油区防火员就负有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c.三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

4、放火行为必须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虽然实施了放火行为,但从放火焚烧的对象、时间、地点、环境等方面考察,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性,不构成放火罪。

依据《刑法》的规定,快递员发泄情绪,在电梯内点火烧纸是的,属于放火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可以按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本文【快递员发泄情绪电梯内点火烧纸是否会判刑】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