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为了更好的适用法律和准确量刑,我们需要对刑事立案量刑标准作出解释,以便更好的适用,而对于法律的正式解释是由有权机关作出。那么浙江省刑法量刑标准是多少?在适用中有那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下面由醉学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以诈骗罪为例: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一)诈骗价值6000元不满10万元(电信诈骗3000元不满3万元)为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诈骗价值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诈骗价值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数额巨大10万元”(电信诈骗3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500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10倍以上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您好,浙江省 诈骗罪量刑标准 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 合同诈骗 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 立案 追诉。
3、【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单处 罚金 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
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
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3 000元且是 累犯 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 主犯 ;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 行政处罚 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 刑法 》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浙江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现将我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四、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 主犯(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我们现在看了上面的应该也了解了一些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了吧,他是根据诈骗金额的不同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金额越来越大的话,他的处罚也就会越来越严重,所以我们不要诈骗,诈骗的话,现在的网络这么发达,一定会发现的,所以要遵守法律。
一、浙江 盗窃罪量刑标准 是什么? 1、 盗窃 数额3000元以上,80000元以下为“数额较大”,在3年以下 有期徒刑 量刑 2、盗窃数额在80000元以上,400000元以下为“数额巨大”,在3年至10年有期徒刑量刑 3、盗窃数额在400000元以上的,“数额为特别巨大”,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量刑。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千元以上、八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对多次盗窃怎么认定? “多次盗窃”是指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但数额累计未达到较大以上的情形。
1、“次”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对基于同一概况的盗窃故意,在同一时间段内于相对固定的区域连续实施的盗窃行为可以认定为一次盗窃行为。比如,同个晚上在同一条或者接壤的马路上连续盗窃多辆汽车内物品的,可以认定为一次盗窃同个晚上在同一个小区内连续盗窃多辆自行车的,可以认定为一次盗窃。 多次盗窃中存在盗窃未遂的,不影响次数的认定。
2、已受 行政处罚 的盗窃行为可以计入“多次盗窃”的次数之内因“多次盗窃”被判处 刑罚 的,对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予撤销,但 行政拘留 和罚款应予折抵。 “多次盗窃”不包括已受刑事处罚的盗窃犯罪行为。
3、虽有多次盗窃行为,但仅为充饥或保暖而盗窃少量食物、衣物,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视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不作为犯罪 处理。 三、哪些情况下 盗窃罪 不能判处 缓刑 ? 1、扒窃或者跨县、市流窜作案的 2、惯犯 3、未全部退赃的 4、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5、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或者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 丧失劳动能力 人的财物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6、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作案在10次以上的。 综上所述,盗窃犯罪是常见的侵害公民财产安全的犯罪类型,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要 立案侦查 。在刑法条款下,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司法解释,浙江省规定盗窃金额达到三千元就构成量刑起点,从 拘役 到三年有期徒刑不等。数额金额达到四十万是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十年以上。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较大的,每增加六千元,增加二个月刑期电信网络诈骗的,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2)诈骗数额巨大的,每增加一万元,增加二个月刑期 (3)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每增加六万元,增加六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以既遂确定基准刑的,可以综合考虑未遂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未遂原因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以未遂确定基准刑的,可以综合考虑既遂行为造成损害的大小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40%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2)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3)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4)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6)挥霍诈骗所得财物,致使无法返还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电信网络诈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11)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1)归案前自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的 (2)诈骗近亲属财物的 (3)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谅解的 (5)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相信浙江省的小伙伴们通过上文,已经对诈骗罪浙江省的量刑依据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了。这也是浙江省人民法院结合本省诈骗罪的实际状况制定的一些量刑的时候的参考依据,肯定在浙江省对参与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不是单纯的根据数额决定的,也要根据诈骗给国家和受害者造成的实际影响,诈骗的金额的用途等诸多因素来决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是,也是诈骗高发地区,有些不法分子总是以合法的手段妄想谋取非法的利益,于是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事件层出不穷,诈骗就是其中一种,浙江省 诈骗罪 的数额也不计其数,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就是关于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的话题,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浙江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况,现将我省办理诈骗罪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和浙江省具体情况,浙江省 诈骗罪量刑标准 如下 :
一、三年以下量刑: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 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 行政处罚 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五、 缓刑 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构成诈骗罪的最低数额为6000元,但是,一旦构成诈骗罪,面临的则是刑事处罚,牢狱之灾,因此,也劝告大家,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获取金钱,我们有正规的门道,不要为了一点私利而去触犯法律,遭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