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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能执行死刑吗

发布时间:2023-01-14 19:22:49

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无论男女,只要犯罪了,就会被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可是,对于一些正在怀孕的妇女而言,所犯罪行比较严重会被执行死刑吗?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孕妇能执行死刑吗?接下来由醉学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孕妇能执行死刑吗

按照刑法规定,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如果是在审理期间,发现是怀孕妇女的,不能判决死刑。所以,也就不存在执行死刑的问题。

孕妇能执行死刑吗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二、死刑是怎么执行的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若真的需要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为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需要慎重处理,毕竟人一旦处死就没有什么反悔的余地了。而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下,法院在作出判决的时候才能够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否则的话一般都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死缓并不是死刑,而是死刑的一种变通方式。一般所说的死刑指的是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则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两年执行,死缓期间表现良好的可达到减刑的效果。

孕妇能执行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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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妇女可以执行死刑吗?

法律分析: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孕妇、未成年还有判刑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都不适用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孕妇能不能做死刑啊?

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根据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愿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执行我院(83)法研字第18号《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中对第三个问题的答复:人民法院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如果人民法院在审判时发现在羁押受审时已是孕妇的,仍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适用死刑。

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一规定,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未出生的胎儿是无辜的,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所谓“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仍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对怀孕的妇女能判死刑吗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 死刑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 执行死刑 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 刑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 刑事犯罪 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 羁押 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即:

(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 取保候审 或 监视居住 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 逮捕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2)在侦查机关 立案 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有针对那种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那么最终才不能对其判处死刑。这里的审判时主要就包括了整个 刑事诉讼 的过程中,不能判死刑,就包括了不能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 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是孕妇毕竟是构成了犯罪的,因此该追究刑事责任还是要追究,所以孕妇犯罪还是会坐牢,当然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判 缓刑 。

孕妇适用死刑吗

依据我国《 刑法 》的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是不适用 死刑 的,对怀孕的妇女一般是判处 缓刑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 拘役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孕妇会被判死刑吗

不用判 死刑 。 根据 刑法 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 刑事犯罪 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 羁押 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 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两种情况。怀孕的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即以起诉、审判的犯罪事实,与被依法关羁押的犯罪事实是否为“同一事实”为标准来判断自然流产的妇女是否视为“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可判死刑吗

对怀孕妇女不可以判处 死刑 是在审判时怀孕的。如果仅仅是犯罪时怀孕,审判时该情形已消失,则最高刑可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审判时仍怀孕的,最高刑可判处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孕妇能执行死刑吗

怀孕的妇女会被判死刑么

怀孕不会判死刑。死刑称为极刑、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一开始就不会被判死刑,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是对于胎儿和生命的尊重和爱护,不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特赦。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如果孕妇杀人会判死刑吗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是一律不适用死刑的。也就是说,审判的时候一旦发现被告人处于怀孕状态,人民法院是不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接下来由编辑在本文详细介绍孕妇犯罪不适用死刑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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