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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如何判

发布时间:2023-07-26 15:34:26

一、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如何判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如何判

1、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20万元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法院应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如何认定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如何判

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所谓“隐匿”,就是采取各种手段将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隐藏、隐瞒,使其不为人们发现的行为。所谓“销毁”就是指采取各种手段使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失去其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的行为。

2、这两种行为属于选择行为,即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任意一种行为,即有可能构成本罪。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帐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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