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零口供职务犯罪如何认定

零口供职务犯罪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26 15:34:20

一、零口供职务犯罪如何认定

犯罪嫌疑人拒绝录口供的,是属于零口供,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可以判处嫌疑有有罪。

零口供职务犯罪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零口供职务犯罪如何认定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二、职务犯罪的主体

职务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包括三方面内容:

零口供职务犯罪如何认定

(1)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即在一些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当中,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有关国有单位为了行使对所参与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派驻的管理人员:

(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犯罪嫌疑人拒绝录口供的,是属于零口供,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可以判处嫌疑有有罪。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醉学网进行咨询,醉学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温馨提示:
本文【零口供职务犯罪如何认定】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