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区别:解除的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约、劳动者预告解除、一方单方面解约等;而终止的情形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