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试用期三个月,没签合同,第二个月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三个月,没签合同,第二个月被辞退,有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3-04-15 17:49:18

劳动者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在第二个月被辞退且没签合同的,有赔偿。单位从不签合同的第二个月起就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由于劳动者只工作了不到二个月,因此只在第二个月可以获得双倍工资。

试用期三个月,没签合同,第二个月被辞退,有赔偿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
本文【试用期三个月,没签合同,第二个月被辞退,有赔偿吗】由作者 劳动纠纷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