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可以请求双重赔偿,但是对于重复性的赔偿项目,例如医疗费、交通费等,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不重复性支付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