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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有没有权辞退抑郁症教师

发布时间:2023-04-15 17:51:23

学校一般无权辞退抑郁症教师,但教师有下列情形,可以依法与其解聘: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或者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等。

学校有没有权辞退抑郁症教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学校有没有权辞退抑郁症教师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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