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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考勤归谁举证

发布时间:2023-04-15 17:53:25

劳动仲裁考勤归用人单位举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证据属于用人单位的所掌握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提供;不提供相应证据的,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仲裁考勤归谁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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