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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数额累计计算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26 17:44:33

诈骗罪数额累计计算如何认定

诈骗罪数额累计计算如何认定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涉及到的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

诈骗罪数额累计计算如何认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的处罚分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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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的当事人在每一次诈骗之后都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但记得每一次被骗之后自己懂得提高警惕才最为重要。在醉学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认定诈骗罪数额累计计算时可以直接询问他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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