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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特殊工时制度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4-15 17:55:39

约定特殊工时制度有效。但需要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复且劳资双方约定明确。特殊工时制度是指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约定特殊工时制度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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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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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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