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发生了工伤,如果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赔偿劳动者的医疗费等费用;如果单位未缴纳的,则由单位来赔偿相关的费用。如果未签合同的期限超过一个月,则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二倍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