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哪些
1、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如何认定
1.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历史的观点。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历史的范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条件的变化,社会危害性也随之发生变化。同一种行为,在这一时期符合社会发展,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在另一时期,有害于社会发展,就具有社会危害性。承认社会危害性的可变性,是一种唯物的观点。
2.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全面的观点。社会危害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衡量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应当综合各种情况,全面分析认定。
3. 考察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坚持本质的观点。也就是说在认定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时候,我们要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才能准确把握其性质。
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刑法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某种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由此可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质和量的统一。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还是很大的,所以刑法规定为犯罪。根据刑法规定,绑架罪是一个处罚非常严重的犯罪,严重到最高判处死刑,之所以立法者如此做是因为这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很大,为了威慑这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