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到手房产证难办,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
1、房子到手房产证难办,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来承担。违约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不办房产证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办房产证一般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对购房者而言,及时办理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房产证一日没办,该房屋就存在一日的风险。而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当然作为购房者也是可以自己亲自办理房产证。在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之前有约定的话,那此时开发商的行为就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