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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职务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发布时间:2023-07-26 18:56:27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按下述职务侵占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职务侵占数额达1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职务侵占数额达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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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务侵占数额达1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五年。

2、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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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或者影响恶劣的;

(4)多次实施职务侵占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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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破产、重组过程中进行职务侵占的;

(6)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非法经营、行贿、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相信大家在看完上文的介绍后,已经知道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吧。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如果涉嫌职务侵占罪,万不可惊慌甚至逃跑,要积极寻求专业的刑辩律师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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