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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7-26 18:57:34

一、警察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是什么

1、警察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是:

警察非法搜查罪的认定是什么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住宅安宁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的情形。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四条 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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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警察搜查时是否一定要持有搜查证

警察搜查时一般是需要搜查证的,但是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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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搜查是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采取的一项收集证据、查获犯罪人的措施,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一种妨害,必须依法进行,否则就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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