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即两者仍然是同一家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