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基本包括的内容有:主体身份信息;标的基本状况;标的的数量与质量;标的的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与争议的解决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