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发工资条,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单位有相关规定,要按约定或规定的方式和数额来赔偿劳动者;如果无约定或相关规定的,但因次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按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