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发布时间:2023-04-15 17:58:19

建筑工地的工人报销工伤保险的办法:先由单位或者职工一方依法去申报工伤;然后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支付医疗费的单据等材料;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赔偿;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核定的费用来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温馨提示:
本文【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由作者 劳动纠纷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