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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26 19:52:01

、故意杀人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有哪些

1、防卫过当和故意杀人在目的、主体、客体、量刑、主观要件等方面均有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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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卫过当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这里不法侵害人具有双重身份,即是防卫对象,又是犯罪对象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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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故意杀人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有哪些的法律规定

故意杀人与防卫过当的区别有哪些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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