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的少男强奸幼女未遂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
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其中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对于已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还是会以强奸罪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具体会判多少年,还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等综合确定。
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具体构成犯罪要看以下几个方面条件:
1、不是经常性的与幼女发生性行为,只限于一次;
2、情节轻微是指实施性行为时未采用暴力、威胁手段,未对受害人打骂、捆绑等;
3、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未造成幼女身体本身的严重外伤伤害及未给幼女身心精神上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如果造成幼女性器官的破裂等严重伤害或者说幼女因此自杀或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那么是可以作为犯罪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