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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中断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4-15 18:01:32

养老保险中断新政策的规定:单位无故中断缴纳养老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由于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所以参保人员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就可以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中断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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