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签别的公司不合法,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一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信息应该和实际情况应当相吻合,例外是劳务派遣合同,但也应表明该合同是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