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辞职的报告应写明劳动者本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岗位的名称和本人联系方式;本人辞职的原因;希望单位予以批准;以及本人的签名和辞职的日期。一般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向单位提交辞职报告的,可以与单位解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