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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3-07-26 22:01:17

一、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行为人通过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方式抢劫他人财物的,依法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则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行为人的财产。

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具体内容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刑法抢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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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

(1)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

(2)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抢劫罪在侵害受害人财产法益的同时,对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法益均会造成一定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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