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不能撤销的。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已经缴纳的费用是不能退回或者撤销的。如果职工与单位解约后暂无新工作的,则工伤保险费会停止缴纳,但是也不会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