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标准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14 20:06:39

法律对待不同的犯罪情况,会制定不同的刑罚,对于罪犯,最严厉的就是死刑,死缓是死刑的一种,但是相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刑罚较轻,那法律上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标准是怎样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醉学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法律上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标准

1、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2、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标准

中国刑法规定的死缓适用实质条件——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缺乏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可能导致罪刑轻重失衡,不利于死刑政策的贯彻和死刑的公正适用,也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对180个死刑案件(270个案例)的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具有从宽情节的犯罪人更可能被判处死缓,具体地说,立功”、悔罪态度”、其它从宽情节”三个变量对于中国法官适用死缓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且作用力依次递增;死缓适用理由高度分散且极不统一,死缓适用标准的规范化(明确化、可操作化、法定化)亟需提上议事日程。死缓适用标准的规范化可以通过创设死缓先例制度、颁行死缓司法规则、修订刑事立法三种方式循序渐进地来实现。为了给死缓适用标准的规范化提供智力支持,作者提出了由适用原则、操作规则、量刑情节三个层次内容组成的死缓适用理论标准。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顾名思义就是不会立即执行,或者说没有指定执行死刑的日期。一旦宣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说明该罪犯也一定是犯了严重的刑事案件。比如故意杀人,贩毒,贩卖枪支弹药。抢劫致人死亡,强奸,拐卖妇女儿童导致严重后果的,贪污数额巨大的等重大刑事犯罪。这些重大刑事犯罪都可能宣判死刑,死刑是我国最高的刑罚,但由于该罪犯主观恶性不大,或者致死方也有过错,或者不是主犯,只是协同犯罪,或者贪污的巨额款项归还了大部分。

或者罪犯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且供罪态度良好那么主审法官在量刑上也会有所酌减。另外,刑法已经将经济赔偿也列入到量刑的考量标准上。比如,故意杀人,但你能按被害方列出的经济赔偿给对方,并且得到被害一方家属的原谅,那原本的死刑立即执行就有希望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那是不是被宣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代表不用死呢?并不能完全这样理解,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而这死刑缓期执行的两年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不意味着执行,但是,由于也是犯了严重的罪行,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间,也是要在服刑的。在这期间,只能是好好服刑,接下来即使没有其他故意犯罪的,也将会是漫长的刑期。

什么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条件

判处 死刑 缓期2年执行的条件:

(1)应当判处死刑; (2)死刑不是立即执行。 《 刑法 》第四十八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适用条件有2条:

1.是罪该处死;

2、不必立即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标准

也就是说这是国家在重视人权价值的基础上,设立出来给予一些确实有悔过情形和存在不确定性的罪犯,一个改过自新、一个防止错杀的机会,这一点前面说到过。

这里再一次强调是为了说明,死缓不仅仅只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么简单,“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当下判决的一个结果,但是它还会为罪犯重新带来6种结果:

1. 死缓期,如罪犯未曾故意犯罪,2年后,将会减为无期;

2. 死缓期,如罪犯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经过核准后会执行死刑;

3. 死缓期,如故意犯罪不必立即执行死刑,则执行死缓期限重新计算;

4. 死缓期,如有重大立功表现(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以及其他突出贡献)则减为25年有期徒刑;

5. 死缓期,对于累犯和因各种暴力性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可对其限制减刑;

6. 死缓期,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死缓的,法院根据其情况可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得减刑也不可假释。

也就是说一个人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般来说两年后罪犯就会转为无期,若有其他情形,则根据情形可能会立即死刑、改为25年有期、重新再判决为死缓,继续呆2年、限制减刑、终身监禁。

简单点就是,2年后这个被判死缓的罪犯会面临死和不死两种情况,而不死的可能性又高于死的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 【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什么意思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所判处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刑事处罚,指若在两年的缓刑考验期间其没有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的,即不再执行死刑处罚。《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备的条件包括几种?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死刑缓刑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判死刑缓刑二年的意思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标准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九条

【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温馨提示:
本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标准】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