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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发布时间:2023-04-15 18:03:01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以外的项目,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不能在个税中按专项附加来予以扣除。

什么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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