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小签有一定的效力。小签是指合同、文件、技术文底等内容通过协商确定后,谈判人员在每一页文稿中签署自身名字的首字母或第一个字的行为,一旦签订完成,合同内容不可随意进行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