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也有高温津贴。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如果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的,劳务派遣员工在从事高温作业时也享有岗位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