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借招商引资收取押金是不是合同诈骗罪

借招商引资收取押金是不是合同诈骗罪

发布时间:2023-07-26 23:26:00

法律咨询:

因局里想兴建培训中心大楼,苦于单位资金短缺,局长李某为完成该开发项目,也为了给单位捞外快,遂决定借用借招商引资的名义。于是从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在该工程项目没有办理立项的情况下,明知局里无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李某故意隐瞒已同他人签订了同一合同标的合同的事实,先后重复用局里的名义同刘某等9人签订了兴建培训中心大楼的合同,共收取工程押金、定金等计人民币280万元。期间,以后收取的工程押金退还前收取工程押金的方式退回押金120万元,尚有160万元押金未退还且被挥霍一空,其中有110万元已经用于单位的公务费、办公费等。

借招商引资收取押金是不是合同诈骗罪

律师回答:

李某构成合同诈骗罪.

相关法律知识:

借招商引资收取押金是不是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它与一般的合同纠纷有许多的相似之处:

借招商引资收取押金是不是合同诈骗罪

一是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中,并且都以合同的形式出现;

二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三是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

四是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

温馨提示:
本文【借招商引资收取押金是不是合同诈骗罪】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