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上牌后十年后一年两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车辆年检要用到车辆的行驶证,有效的交强保险单和车船使用税。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法律分析:小轿车在六年之内是两年一审,蓝牌小货车是需要一年一审的。小车和蓝牌面包车,新车上牌后前六年,每二年一审;六年后,则是一年一审;十五年后是一年两审。货车上牌后,每年一审,十年后,一年两审。车辆年检要用到的证件有:车辆的行驶证,有效的交强保险单和车船使用税。在2012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符合条件的私家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以后每年验车一次。6至15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上线检验1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大货车在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内是每年一审,超过十年的每6个月一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年审需要带上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保险资料、车船税原件复印件、异地年检申请书去注册地车管所办理即可。在进行年审之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查,尤其是需要将汽车的违章处理完,以免影响汽车的正常年审流程。汽车年审又称机动车检验,根据机动车使用性质不同,其检验项目与范围也有区别。机动车检验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排放检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三类。
法律分析:一吨的小货车属于载货汽车,应该是: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1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在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不超过30天,年审必须在当月完成。
货车上牌后,每年一审,十年后,一年两审。车辆年检要用到的证件有:车辆的行驶证,有效的交强保险单和车船使用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货车年审时间、货车年检时间:当购买新车后从新车上牌照的时间算起,每一年进行一次年检当汽车使用到十年以后,将进行的是每一年两次的年检。年检需要的证件:本车的行驶证、有效期限的交强保险单、车船使用税收证明。
货车年审时间:
当购买新车后从新车上牌照的时间算起,每一年进行一次年检当汽车使用到十年以后,将进行的是每一年两次的年检。年检需要的证件:本车的行驶证、有效期限的交强保险单、车船使用税收证明。
营运载客汽车超过5年的一年两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0年的一年两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5年的一年两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扩展资料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第七条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