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合法。如果没有约定保密期限的,可以补充约定,只要合同内容真实,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是合法的。保密协议通常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辟谣】问:违反保密协议有什么后果?答: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提示】问:竞业限制合同违法吗?答: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有,保密协议的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保密协议中规定的保密期不得超过两年。保密协议一般是由雇主和劳动者签订的对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保密的协议,无论他们在雇主处工作还是离开公司后,都需要遵守该协议。保密协议是指双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传达给另一方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信息。如果有保密义务的一方违反协议,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应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前款规定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调入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从事同类业务的,限制竞争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法律没有规定保密协议的保密期,也就是说,保密期可以是长期的,直到进入公共领域。因此,只要不公开,就可以永远保密。
因此,企业可以在保密协议中规定,不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且在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后至商业秘密公开前,员工不得泄露或允许他人使用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一般是指当事人之间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一方传递给另一方的书面或口头信息(即保密信息)的协议。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违反协议,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从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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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的保密期一般为三年以上的时间,试用期也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书。
1.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约定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书面或口头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违反约定,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将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生活中,很多企业并不重视保密协议,甚至没有与员工签订员工保密协议。一方面,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企业自己的技术一旦公开,可能会逐渐失去市场竞争力,利润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生产中使用合法授权的知识产权。这一堆信息公开,企业可能面临巨额赔偿甚至破产。
2.发明、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相关知识产权等。职工在企业任职期间,因履行职责或者主要利用企业的物质技术条件和经营信息而产生的。企业接触和知悉的或属于第三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但企业承诺保密。目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平等协商保密事项的权利。保密条款不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列,但也赋予了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与劳动者约定保密事项的权利。
3.保密期限作为保密条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保密条款的执行以及用人单位的保密制度能否达到预期的意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确定保密期限时,用人单位应当考虑拟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的重要性以及预计保密价值将被披露或丧失的期限。以上就是对保密协议的保密期一般为多长时间,试用期也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书吗这个问题的解答。
不合法。 保密协议 是有期限。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 侵犯商业秘密罪 。
是的
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而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离职之后,员工一般不负有保密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3年后即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法律分析:员工保密协议注意事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好通过列举的方式列明所有需要保密内容,否则很容易因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纠纷。不同的企业和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保密范围、内容也有所变化,用人单位应及时修改保密协议内容。
(二)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对于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要求其不得披露、赠与、转让、销毁或者协助第三人侵犯公司的商业秘密。除上述涉密岗位以外,不必然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此外,那些掌握了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家属、朋友,对保守商业秘密也应该负有同等义务。
(三)约定保密期限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虽然法律规定劳动者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而免除,但由于商业秘密存在过期、被公开或被淘汰的情况,因此最好还是约定保密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法律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全文》 第十六条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的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法律没有规定,不过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 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秘密公开了那也就没必要了。保密协议是一定会给你一部分的金额的,看你们商议的结果,简单说10年不违法,看具体情况。
一般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公司没有不成的,员工也没有义务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