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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及试用期有哪些劳动保障

发布时间:2023-04-15 18:06:36

实习期及试用期有下列劳动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实习生或试用期的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应当保障其休息休假的权益;应当保障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以及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其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法定的标准等。

实习期及试用期有哪些劳动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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