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人发现他人侵犯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后,应及时寻求法律保护。按照我国商标法律的规定,负责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部门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商标保护的双轨制。所以,当发现侵权行为时,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但是,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同时请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处理,而只能选择一个处理机关。
2、究竟选择何种保护途径要根据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来决定。一般来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特点是:行动迅速、程序简便、结案所需时间较短。但行政机关对于侵权赔偿只有调解的权力,如果当事人不服,还需要请求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特点是:程序严密、注重民事赔偿。因此,如果希望尽快处理案件,制止侵权的扩大,可以选择行政机关处理;如果因侵权所受的损失较大,希望获得有效的赔偿,则以向法院起诉为好。
注册商标专用权通过以下保护道保护:
(一)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侵权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进行行政处理,将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司法途径。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相关延伸】问:如何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答: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巨额,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商标专用权 ,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一)、行政途径对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 未构成犯罪 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二)、司法途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商标侵权的行政投诉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 侵权行为地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权利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立案处理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目前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采取双轨制保护模式。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我国对商标权的保护采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并行的双轨制保护模式。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已经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若他人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使用该商标,要马上使用法律途径进行阻止。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所以要注意时间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当我们的商标被侵权后,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合法使用权。
商标从命名、设计、查询、申请,到最终注册成功,往往要花费数月的时间。品牌注册不易,拿到品牌注册证书后更应该好好使用和维护,而不是拿到证书后就以为万事大吉。若使用和维护得不好,到手的商标也会飞走。那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该怎么维护呢?
一、提防被别人提“撤三”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法》为了防止那些只为“注册商标而注册商标”的行为,特别设置了“撤三”的规定,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浪费”,让商标能真正被合理利用。所以大家拿到商标后一定要尽快用起来并保留相关使用证据,防止被人提“撤三”。
二、及时变更,跟注册主体保持一致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我们在使用商标标识时,无论是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都要确保其和当时核准时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可自行改变商标的内容和字体。
同时,如果商标的归属权、名义或地址等注册信息变了,应及时办理商标变更,否则可能为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公司地址改变后商标被提异议,商标局会向公司邮寄答辩通知,因为公司没有变更地址而无法收到通知,最终导致商标被撤销,这就得不偿失了。
三、商标许可授权要慎重
商标拥有者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但一定要合乎规范,要签订书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四、为商标登记版权
若图形商标属于原创性较高的美术作品,可为其办理版权登记。著作权保护的是一件作品的原创性,防止被他人抄袭、剽窃作品来获得商业利益。
五、为印有商标的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加强保护
若商标被用在产品的外包装上,还可以将外包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外观的独特设计,防止他人通过仿冒产品的外观来达到混淆消费者的目的。
六、尽量不使用未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如果不在指定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内使用,属于冒充注册商标,是违法的,容易被商标局撤销。
七、及时续展,以免功亏一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为品牌保驾护航的有力法律武器。商标注册并非一劳永逸,拿到证书后的维护管理工作也至关重要。对于申请人来说,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要更有利。如果您有其他关于商标方面的问题,欢迎咨询快创通进行了解,快创通提供商标注册、版权登记、软著申请、专利运营、项目申报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解决的程序,其目的:
一是鉴于有些侵权行为仅仅侵犯了注册人的利益,并未给他人带来损害,注册人自行协商,可化解因此产生的争议。
二是可适当减少商标纠纷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投入的精力。
三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减少商标案件数量,使执法部门更有效地利用好现有的执法资源。但应当注意,自行协商的商标侵权纠纷首先是未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纠纷,对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为主业且数额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行为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自行协商解决的纠纷案件,其侵权行为一般情节比较轻微,后果不严重,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即行政责任可予以免除。
第三,对侵权行为的查处主要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民事权益不受侵害,协商解决即意味着权利人自己已经认为未对本权利造成危害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从而放弃了对侵权人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
在执法实践中可按如下原则掌握:
1、除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外,一般情况下,工商机关查办的商标侵权案件,不主动要求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主动要求协商,可给其一定的期限自行协商,到期未提供已经协商解决的证据,则宜按照商标侵权案件进行行政处理。
2、工商机关接受商标权利人投诉的案件,应当视为权利人已经放弃协商或者已经协商不成了,立案工商部门不再主动进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解工作。
3、就商标纠纷已经立案的工商机关,应涉案当事人请求,在未就该案件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之前,涉案当事人又经协商同意和解的,若其和解未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工商机关可以应其书面请求做出撤案(销案)处理。
1、商标依法注册。
2、发现有侵犯自己商标权的情形,应当及时通过行政方式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请求查处,或以司法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点扩大时,应尽快申报驰名商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