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抢夺罪

抢夺罪

发布时间:2023-07-27 00:19:35

对于刑事案件不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最重要的是争分夺秒,及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要再为卷入刑事诉讼而烦扰,积极行动才是对您家人、朋友最大的帮助!

抢夺罪的概念

抢夺罪

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刑事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抢夺罪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

5、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6、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抢夺罪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温馨提示:
本文【抢夺罪】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