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发布时间:2023-07-27 00:38:10

一、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只要有打击报复行为,不论情节如何,危害后果如何,都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具体犯罪,包括打击报复证人罪。

2、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与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区别有三:

(1)侵害的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

(2)犯罪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而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3)客观方面不同。报复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而打击报复证人罪中的打击报复则不是利用职权的行为。

3、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可以为任何人,也包括证人。打击报复证人的手段包括对证人进行殴打、伤害。如果致证人轻伤,应属情节严重,行为人既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打击报复证人罪情节严重的,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根据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按较重的罪处罚,因此按打击报复证人罪的从重情节处罚。如果打击报复证人致证人重伤,则应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论处。

综合上面所说的,打击报复证人就是属于严重的扰乱了我国的社会治安,但此行为的认定罪行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处罚,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让当事人受到相应的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打击报复证人罪的犯罪构成界定】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