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

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

发布时间:2023-07-27 00:44:55

一、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辱骂情节恶劣的,如: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

《司法解释》

第三条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

二、辱骂他人导致他人坐牢的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及其有关的司法解释规定,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特征;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也是情节恶劣。

温馨提示:
本文【辱骂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特征】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