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发布时间:2023-07-27 01:02:48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刑法修正案(三)》中新增的一个罪名“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投放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投放的物质属性不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所投放的是不具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危险属性的物质、投放危险物质罪所投放的必须是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3、故意的内容不同。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是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故意内容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则是以危害公共安全为故意内容的。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91条的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

醉学网小编提醒您,因投放虚假危险物质,造成大范围的群众恐慌、集会游行的,要从重从快处罚。

温馨提示:
本文【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立案标准】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