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伪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伪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7-27 01:06:17

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伪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伪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等。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伪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处罚案件提供伪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