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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15 18:10:13

合同终止时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期满公司降低劳动条件与员工续订合同,员工拒绝的;因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的;或者因公司被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而终止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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